有法例是叫做不良醫藥廣告條例,該法例是限制醫藥產品的廣告的內容,以免誇張失實的內容誤導市民影響健康。不過當廣告去到食物時,不知怎的又會變得極其寬鬆,真的說成怎樣也可以,這裡就兩個近來的關於食物廣告的例子吧。
先說人類每日必需的東西—水;近來一個濾水器廣告宣稱用了該產品以後,就可以任何時刻都在家中用到礦泉水。
這個廣告問題是使用礦泉水這三個字。如果大家有留意的話,有部份樽裝水是被稱為礦物質水的,原因是她們是自來水加入礦物質,而不是來自礦泉;或許成份上她們沒有分別(暫且不說每個礦泉裡的成份有所不同了),不過就是因為來源有別所以要用名稱來區分;故此,這個產品宣稱出來的是礦泉水,本身就是很大的錯誤,該濾水器最多只是說能產生礦物質水吧。另外這個廣告誇張礦泉水的功效;事實上有部份人是不適合飲用礦物質太高的水,大家比較熟知的例子是腎病患者。
以上的廣告是用期待令人想購買產品,而另一種廣告手法則是利用恐懼。
人生最大的恐懼非健康莫屬,有雞粉廣告用到先用營養師講及用鹽過多的壞處,然後再用名廚解釋用雞粉既可減鹽又可為餸菜添加美味云云。
的確在主流的醫學研究指出,吸收太多的鹽份(說清楚一點是鈉)會有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,不過減少吸收鹽份不一定要用雞粉代替,因為令到食物增加美味,可以用不同烹調方法和香料來達到效果,甚至吃得清淡點也未嘗不可;雞粉在提味或許是有不錯的效果,但要是細看成份表,有很多成份是不知名的化學名稱,而所謂的百份百鮮雞製成只是關於雞成份的東西而己。雖則或許以比較鈉的份量或許比鹽少,但日復一日吃雞粉是否真的比只用鹽好,我始終都抱著懷疑的態度。
為免被美麗的言語和漂亮的畫面所誤導,看廣告都不能太掉以輕心,就算有專業人士的廣告也不能盡信;因為他們表述的部份是事實,但不代表整個廣告的表述都是事實的。
當然有些人連專業人士也不是,只是「白袍加身」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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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良醫藥廣告條例 律政署
Bottled drinking water by WHO







